某造纸厂由于在投产时未同时设计并运行任何环保设备,市环保局在其投产1个月后就对其作出停产并限期治理的决定。该厂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判决该厂败诉,该厂提起上诉,并在上诉期间增加了请求,要求被上诉人赔偿其在停产期间的经济损失。现二审法院认为,市环保局无权作出限期治理的决定,该决定为越权行为,准备判其败诉。关于造纸厂在上诉期间提出的赔偿请求,则正确的处理方式是( )。
- A
以该请求未在一审中提出为由,不予理睬
- B
以一审判决尚未生效为由,受理这一请求,在二审判决中一并处理
- C
受理此请求,尝试就赔偿问题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告知造纸厂另行起诉
- D
将本案发回重审,由一审法院对此问题一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