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走私汽车获利人民币4000万元后,欲通过乙期货交易所的账户将该笔资金换成外汇转移至香港,并说明可按资金数额的Io%支付“手续费”。乙期货交易所在得知该笔资金为甲公司走私犯罪所得后,仍同意为该资金转账提供账户,并在收取“手续费”400万元后,将该资金折换成438万美元,以预付货款为名汇往甲公司在香港的账户。乙期货交易所的行为构成( )。
- A
走私罪(共犯)
- B
洗钱罪
- C
逃汇罪
- D
单位受贿罪
甲公司走私汽车获利人民币4000万元后,欲通过乙期货交易所的账户将该笔资金换成外汇转移至香港,并说明可按资金数额的Io%支付“手续费”。乙期货交易所在得知该笔资金为甲公司走私犯罪所得后,仍同意为该资金转账提供账户,并在收取“手续费”400万元后,将该资金折换成438万美元,以预付货款为名汇往甲公司在香港的账户。乙期货交易所的行为构成( )。
走私罪(共犯)
洗钱罪
逃汇罪
单位受贿罪
本题中,乙期货交易所只是在甲公司走私后才帮助其转移资金,对走私行为并没有共同的故意,因此不构成走私罪(共犯)。《刑法修正案(六)》第十六条规定,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一)提供资金账户的;(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本案例中乙期货交易所的行为属于洗钱罪中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行为。
多做几道
侵权与违约竞合的期货纠纷案件,依()确定管辖。
当事人选择的诉由
侵权
违约
合约履行地
自然人投资者申请开立金融期货交易编码时,应当具有至少( )金融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最近三年内具有( )笔以上(含)的期货交易记录。
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含)
10个交易日、5笔以上(含)
5个交易曰、20笔以上(含)
5个交易日、10笔以上(含)
期货公司的交易保证金不足,且未能按期货交易所规定的时间追加保证金,交易规则规定不明确的,期货交易所有权就其未平仓的期货合约强行平仓,强行平仓造成的损失,由()。
期货交易所与期货公司共同承担
期货公司承担
期货交易所承担
期货交易所承担主要责任
在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中,关于综合评估中的投资经历一项,投资者应当提供近期加盖相关期货公司结算专用章的( )作为期货交易经历证明。
商品期货交易结算单
记账式国债买卖记录
外汇买卖交割单
股票对账单
吴某为某期货公司客户,因与其所开户的期货公司营业部发生期货业务纠纷,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根据双方期货经纪合同的约定,纠纷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吴某可以向( )提起诉讼。
营业部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
期货交易所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
营业部住所地高级人民法院
期货交易所住所地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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