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顾问代表委托人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文件后,应当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并承担( )工作。①指定财务顾问主办人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并按照中国证监会提出的反馈意见作出回复②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涉及本次并购重组活动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者核查③组织委托人及其他专业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委托人未能在行政许可的期限内公告相关并购重组报告全文的,财务顾问应当督促委托人及时公开披露中国证监会提出的问题及委托人未能如期公告的原因④申报本次担任担任并购重组财务顾问的收费情况
- A
①②④
- B
①②③④
- C
①③④
- D
①②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