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其入账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 A
若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 B
若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按该项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 C
若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存在同类或类似资产的活跃市场的,按市场价格 加上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 D
若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项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 E
当受赠的是旧的固定资产时,则按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的方法确定价值后,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