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外贸公司以CIF上海进口一批货物,国外出口方为货物投保了一切险。货物到达上海港卸货后,该外贸公司将其放在码头的仓库暂存,同时在国内寻找合适的买主。三天后,该公司在国内找到买主,并将货物立刻运往买主的仓库,途中车辆发生倾覆而使部分货物受损。于是外贸公司凭卖方背书转让的保单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但遭到拒绝。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偿损失?为什么?
“工残”
我方以每袋50美元CIF新加坡的价格出口商品1000袋,货物出口前,由我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水渍险、串味险及淡水雨淋险,保险费率分别为0.6%、0.2%和0.3%,按发票金额110%投保。该批货物的保险金额和保险费各是多少?
简述保险理赔的基本原则。
有一批货物投保一切险,投保金额为20000美元。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了承保范围内的损失。已知该货物在目的地的完好价值为28000美元,受损后仅值15000美元。问保险公司应赔多少?(小数保留至0.01)
某商品对伦敦的出口商品一批,CFR总价为32000英镑,如果客户要求报CIF价格,并按发票的120%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一切险费率为1%,战争险费率为0.05%)应报价多少?(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