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山东某公司向国外出口600公吨大枣,国外客户开来信用证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该公司因货源不足,于5月5日在青岛港将300公吨大枣装“东风”轮,取得一套提单;5月10日又在烟台港将另外300公吨大枣装于同一轮船并取得有关提单。出口方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将两套单据交银行议付,银行以分批装运、单证不符为由拒付货款。试问,银行的拒付是否合理?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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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银行拒付不合理。(2分)按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同一船只、同一航次、同一目的地的多次装运货物,(2分)即使提单标明不同的装船日期及不同的装货港口,也不视为分批装运。(2分)因此,本案中我方做法符合信用证规定,银行不能拒付。(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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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做几道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发盘不得撤销的情况。

简述构成有效接受必须具备的条件。

某批出口货物,税后货值为100万元人民币,增值税税率为1 7%,出口退税税率为5%,则退税额为多少?

假设某国对外国进口手表征收混合税.该国进口从价税率为15%,从量税率为每只手表10美元,现一进口商以每只100美元的价格进口10 000只手表,试计算该进口商共要缴纳多少万美元的关税?

试述进口付汇核销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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