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市某轻工产品进出口公司向外国某公司进口一批小家电产品,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议付信用证,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某分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未发现不符点,即向该商议付货款,随后中国银行对议付行作了偿付。南通公司在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进而要求中国银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到中国银行的拒绝。试问,中国银行这样做是否有理?为什么?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发盘不得撤销的情况。
简述构成有效接受必须具备的条件。
某批出口货物,税后货值为100万元人民币,增值税税率为1 7%,出口退税税率为5%,则退税额为多少?
假设某国对外国进口手表征收混合税.该国进口从价税率为15%,从量税率为每只手表10美元,现一进口商以每只100美元的价格进口10 000只手表,试计算该进口商共要缴纳多少万美元的关税?
试述进口付汇核销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