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形式的发展变化。
“三三制”
简述抗日民主政权的土地政策和立法内容。
试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的主要内容。
土地改革中的人民法庭
1949年2月,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与确立解放区的司法原则的指示》。试述该指示的主要内容并进行评价。
试述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形式的发展变化。
正确答案:(1)明确区分“律”、“令”。(3分)律是侧重于从消极层面进行规范的有关定罪量刑的法典,令是侧重于从积极层面进行规范的政令法规,违反了令要纳入到律的制裁范围。(3分)
(2)“科”的变化及“以格代科”。(3分)魏晋时期的科成为独立编制的单行法规,北魏末年,开始“以格代科”,东魏正式将格上升为国家法典,科逐渐被废弃,北齐时格律并行,使格作为律的补充。(3分)
(3)“式”上升为当时主要的法律形式。(3分)
评分参考:要求对以上各点展开论述,若只答要点,则给一半分。
教材章节/页面:6-111
多做几道
“三三制”
简述抗日民主政权的土地政策和立法内容。
试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的主要内容。
土地改革中的人民法庭
1949年2月,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与确立解放区的司法原则的指示》。试述该指示的主要内容并进行评价。
最新试题
该科目易错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