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简述南京国民政府立法活动的三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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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1)草创时期(1927-1935年),六法体系初步形成。(3分)
(2)完善时期(1935-1945年),在修订、完善已有基本法律的同时,陆续制定了一些新法令。(2分)
(3)瓦解时期(1945-1949年),颁行了《中华民国宪法》,并制定了一系列与之配套的法律。(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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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做几道

“三三制”

简述抗日民主政权的土地政策和立法内容。

试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的主要内容。

土地改革中的人民法庭

1949年2月,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与确立解放区的司法原则的指示》。试述该指示的主要内容并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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