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论非金钱债务中不适用继续履行的情形。

扫码查看暗号,即可获得解锁答案!

点击获取答案

正确答案:
(1)不能履行。(1分)合同义务如果在法律上或事实上陷入履行不能,可免于继续履行,承担其它种类违约责任形式。(3分)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1分)有些债务的标的在性质上不适宜强制履行。主要是以债务人的行为作为给付标的。由于给付标的具有人身属性,如果强制义务人履行将有损人格尊严,又不可能由他人代为履行,因此一律不得强制继续履行。(3分)有些债务的标的虽然可能履行,且在性质上也适宜强制履行,但有可能产生过高的履行费用。因此法律出于经济考虑,不支持守约方继续履行的请求,一般仅允许请求损害赔偿。(3分)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1分)债权人如果未在合理期限内请求继续履行,则可能使违约方的责任
形态处于不确定状态,这对于尽快确定法律关系不利,也可能造成合同义务履行不能或者履行费用过高。(3分)
教材章节/页面:10-204

多做几道

简述承揽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博雅文化发展集团因扩大规模在B市购置办公楼一栋,尔后向B市未明家具厂定制一批实木家具,为契台集团发展理念,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博雅集团提供海南黄花梨木料3吨供未明家具厂为其专门打制一批实木仿古家具,并具体约定了家具的样式及教量。随后,博雅集团向来明集团一次性交付海南黄花梨木料3吨,由于黄花梨木料名贵,该家具厂用一个仓库专门保管,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一日狂风大作,一击闪电击中该仓库外接电线引发大火,使仓库付之一炬,仓库内剩余黄花梨木料无一幸免,眼见交货期限将至,未明家具厂遂委托红楼家具厂以相似木料将部分家具补齐,交货时,博雅集团发现部分家具材质及样式均不符合要求,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未明集团承担赔偿责任,并解除合同。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1)博雅文化集团与未明家具厂签订的合同属于承揽合同中的哪一种?(2)仓库内剩余的黄花梨木料被烧毁,该由哪方承担责任?为什么?(3)未明集团的行为违反了承揽人的哪些义务,应承担何种责任?

试论述承揽合同的效力。

简述建设工程合同中分包与转包的区别。

试论述建设工程合同的无效及其处理。

最新试题

该科目易错题

该题目相似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