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某汽车修理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纳税期限内发生下列业务:(1)实现收入20万元(不合税);(2)购进各种零部件1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款11.7万元;(3)购进机器设备两台,价值分别为2.5万元、2万元(有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因仓库着火,损失零部件5万元(均为本期购进);(5)支付1人工资3万元,奖金0.6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依据税法原理计算该厂本期应缴纳的增值税额,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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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期购进各种零部件,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款符合规定,其进项税金允许抵扣。

  (2)购进机器设备两台,属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金不得抵扣。

  (3)仓库着火,损失零部件属于非正常损失,其进项税金不得抵扣。

  (4)工人工资、奖金属于员工为本单位提供的劳务,不征增值税。

  (5)销项税额=20×17%=3.4(万元)

  (6)进项税额=1.7(万元)

  (7)应缴纳的增值税=3.4-1.7=1.7(万元)

多做几道

  简述契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期限。

简述保护关税政策的主要内容。

优惠关税

复合关税

  名词解释: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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