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彩电仓储保管合同,由乙公司保管甲公司的冰箱500台,甲公司支付保管费5000元,不久,因乙公司管理人员不慎,引发火灾,使500台冰箱被烧毁。这批冰箱成本价是1800元,出厂价是每台2000元,并且就这500台冰箱甲公司已与其他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火灾发生后,甲公司按约定付给其他购买单位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下列不属于乙公司赔偿责任范围的是 ( )
- A
500台冰箱的成本价
- B
甲公司未依约定交货而应负担的违约金
- C
500台冰箱的出厂价与成本价问的差价
- D
甲公刮因信誉受到影响而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