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患精神病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某甲系某建筑公司的职工,于1999年5月与妻子离婚。之后,远在外地的某甲的父亲将其接到身边加以照料。半年后,某甲自己跑到建筑公司。从此,某甲父亲对桌甲未再尽监护责任,建筑公司用某甲每月的病休工资照料其吃饭、穿衣。因某甲无人看管,到处乱跑。2007年7 月13日中午,某乙与其朋友在某饭馆喝完酒之后在与饭馆附近游逛的某甲相遇。某乙对某甲出言不逊,并朝某甲身上猛击一拳,桌甲被激怒,随手操起一把铁铲朝某乙铲去,致某乙的右面颊软组织裂伤和右鼻翼穿透伤。某乙为此花去医药费1500元,因受伤误工扣发工资150元。某乙在向建筑公司要求赔偿损失无果的情况下,便诉至法院。  问:刘于某乙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为什么?

扫码查看暗号,即可获得解锁答案!

点击获取答案

  由某甲父亲承担,但可适当减轻某甲父亲的赔偿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17条的规定,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顺序是:(1)配偶;(2)父母;(3)成年子女;(4)其他近亲属{ (j)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在居委会、村委会同意的。

  本案是某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因配偶已与其离婚,没有第一顺序的法定监护人,这样作为第=顺序的某甲的父亲就成为某甲的法定监护人,其应履行监护之责。某甲离开其父亲到建筑公司,某甲公司不再履行监护之责,但并不免除某甲父亲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因某乙也有过错,即某乙对某甲出言不逊,朝某甲猛击一拳,致使某甲恼怒而致某乙受到伤害,故可适当减轻某甲父亲的赔偿责任,而某甲所在的建筑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多做几道

阅读下列案例材料局矩全耗祸彻丝光著宏鼻李,然后回答问题划键棉湖控眼具桐丝光著宏鼻李。2012年4月25日局矩全耗祸彻丝光著宏鼻李,石某从某商品批发店购买了40箱啤酒局矩全耗祸彻丝光著宏鼻李,当石某从卡车上卸货至第36箱时局矩全耗祸彻丝光著宏鼻李,其中一瓶啤酒突然爆炸局矩全耗祸彻丝光著宏鼻李,致使石某右眼球受伤划键棉湖控眼具桐丝光著宏鼻李。后因医治无效局矩全耗祸彻丝光著宏鼻李,石某右眼失明划键棉湖控眼具桐丝光著宏鼻李。经查局矩全耗祸彻丝光著宏鼻李,石某在运输和搬动啤酒的过程中没有过错划键棉湖控眼具桐丝光著宏鼻李。石某向某商品批发店要求赔偿划键棉湖控眼具桐丝光著宏鼻李。但商店辨称局矩全耗祸彻丝光著宏鼻李,啤酒瓶爆炸是因厂家生产啤酒时使用的啤酒瓶质量不合格而致局矩全耗祸彻丝光著宏鼻李,自己并没有过错局矩全耗祸彻丝光著宏鼻李,因此要石某向厂家索赔划键棉湖控眼具桐丝光著宏鼻李。石某遂诉至法院局矩全耗祸彻丝光著宏鼻李,要求赔偿医药费等共计83000元划键棉湖控眼具桐丝光著宏鼻李。奔糠菠困宇距饥召劫(1驼舌爪抚吨认慌)生产厂家应否承担赔偿责任?说明理由划键棉湖控眼具桐丝光著宏鼻李。奔糠菠困宇距饥召劫(2驼舌爪抚吨认慌)石某能否直接向出售啤酒的商品批发店请求赔偿?如果能够局矩全耗祸彻丝光著宏鼻李,请求依据是什么?说明理由划键棉湖控眼具桐丝光著宏鼻李。

锈汪痒态姜阀乞.阅读下列案例材料卜镇忘姥晌呈撞毫建,然后回答问题吸通逃愚收集隶归晌呈撞毫建。甲与乙是好朋友卜镇忘姥晌呈撞毫建,甲知道乙特别怕狗吸通逃愚收集隶归晌呈撞毫建。一日卜镇忘姥晌呈撞毫建,甲和乙同行去郊外游玩卜镇忘姥晌呈撞毫建,见一只狗卧在路边卜镇忘姥晌呈撞毫建,为了和乙开玩笑卜镇忘姥晌呈撞毫建,便从路边拾起一石头向狗砸去卜镇忘姥晌呈撞毫建,狗被激怒后向甲乙扑去卜镇忘姥晌呈撞毫建,由于躲闪不及时卜镇忘姥晌呈撞毫建,甲乙均被狗咬伤卜镇忘姥晌呈撞毫建,各花去医药费数百元吸通逃愚收集隶归晌呈撞毫建。经查卜镇忘姥晌呈撞毫建,该狗原属于丙所有卜镇忘姥晌呈撞毫建,丙于三日前将其抛弃在郊外吸通逃愚收集隶归晌呈撞毫建。甲、乙、丙就医药费的承担发生纠纷吸通逃愚收集隶归晌呈撞毫建。丙认为诵果董茫稀绳坑锡晌呈撞毫建:狗已被抛弃卜镇忘姥晌呈撞毫建,自己不再是它的所有人卜镇忘姥晌呈撞毫建,而且狗咬伤甲和乙是由于甲用石子打狗引起的卜镇忘姥晌呈撞毫建,自己也没有任何过错卜镇忘姥晌呈撞毫建,因此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吸通逃愚收集隶归晌呈撞毫建。衔滚坝绘棵胆胜搜医(1辅竭狮结嗽肾)甲的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衔滚坝绘棵胆胜搜医(2辅竭狮结嗽肾)乙的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简述污染环境致人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

  李某在自己的承包地中劳动,突然一根一万伏的高压电线断落,致使李某身亡。李某之妻向县供电局要求赔偿,而供电局却以电线断落不是自己的过错和没有赔偿的先例为由而拒绝。据调查:高压线是三年前架设的,所用的水泥杆、电线等都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供电局架设也符合规定,供电局对电线断落没有过错。李某在责任地里劳动,耕作时也没有过错。  问:应由谁承担民事责任?为什么?

  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都需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 )

最新试题

该科目易错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