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1995年,设在A国的美美公司获利200万美元,其设在B国的分公司获利20万美元,设在C国的子公司获利30万美元,从税后利润中向美美公司支付股息lO万美元。问:(1)在1995年中,美美公司及其分公司和子公司,应缴纳多少税?(2)在上述纳税中,哪些属于国际重复征税?哪些属于国际重叠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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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1)美美公司及其分公司和子公司应缴纳的税:①分公司的20万美元利润向B国缴纳公司所得税。②在C国的子公司应该将其30万美元获利向C国缴纳公司所得税。③公司所获全部利润向A国缴纳公司所得税。④子公司所获取的10万元股息向C国缴纳股息预提所得税。(2)国际重复征税涉及:分公司的20万美元利润;子公司所获取的10万元股息。国际重叠征税涉及:子公司所获取的10万元股息。

多做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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