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下列不属于利用基地公司进行避税的方式是 ( )

  • A

    利用公司虚构、中转销售业务,实现利润跨国转移

  • B

    以基地公司为持股公司.将跨国企业纳税人在全球各地的子公司的利润以股息形式汇到基地持股公司账下,以逃避母公司所在国对股息的征税

  • C

    以基地公司为信托膺司,将在避税港外的财产虚构为基地公司的信托财产

  • D

    在低税负或无纳税义务的国家建立信箱公司和开展中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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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利用基地公司避税的方式。D项属于经营主体的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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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国对本国纳税人来源于国外的所得由收入来源地国减免的那部分税款,视同已经缴纳并给予抵免。该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称为()

  • A

    免税法

  • B

    全额抵免法

  • C

    税收饶让抵免

  • D

    间接抵免

根据1965年《华盛顿公约》的规定,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受理的是()

  • A

    资本输出国与资本输入国政府间的争端

  • B

    外国投资人与东道国公民之间的争端

  • C

    公约缔约国与另一缔约国国民之间的投资争端

  • D

    外国投资人与东道国之间的其他争端(非因国际投资引起)

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具体方法不包含哪项()

  • A

    运用冲突规范划分征税权

  • B

    免税法

  • C

    结合法

  • D

    抵免法

我国加入《纽约公约》时,声明作出“互惠保留”和()

  • A

    “时效保留”

  • B

    “商事保留”

  • C

    “地域保留”

  • D

    “裁决程序保留”

居住国允许居民纳税人在其应纳税额中扣除其在来源地同已缴纳税额的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是 ( )

  • A

    扣除法

  • B

    抵免法

  • C

    免税法

  • D

    税收饶让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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