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案例:在一起民事纠纷中,原告李女士找自己的同学张律师做代理人,她给了张律师3000元代理费。张律师认为李女士是自己的老同学,给李女士作代理人只是帮忙而已,没有必要向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汇报,于是接了案子,直接代理李女士去外地调查取证。问题:张律师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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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不合法。(2分)
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当事人的委托,自行收案,承办法律事务,应当律师事务所统一收案。本案中张律师未向律师事务所汇报、征求同意而擅自收案,其行为显然是不合法的。(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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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做几道

  名词解释题:诉讼事务调查

  刑事诉讼中,律师在调查取证过程中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案例:2004年8月4日,任某为子女上学向刘某借款6000元,任某写下借款字据,但是由于刘某疏忽,借据上未写明还款时间,双方只是口头约定2005年元旦前还款。2005年1月1日,刘某向任某主张债权,任某拒绝。经多次催要未果后,2007年8月1日刘某向人民法院起诉,但任某认为已经超过了民事追诉时效。问:如果律师代理刘某诉讼,在证据调查及履行举证义务问题上应当如何进行?  

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调查取证需注意哪些问题?

  试述尽职调查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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