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因涉嫌抢劫,经某市捡察机关批准,由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在侦查机关告知李某所享有的权利后,犯罪嫌疑人李某委托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某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在办理委托手续过程中,律师刘某宣扬某市的捡察机关和人民法院都有自己的同学,好办事,并承诺,如让其继续担任本案辩护人,保证可以减轻李某的法律责任。在为犯罪嫌疑人李某提供法律帮助的过程中,刘某多次替犯罪嫌疑人李桌传递信件和钱物,并向其透露案件的有关信息。2010年 10月1 5日,检察机关以抢劫罪对李某提起公诉。在法院审理过程中,由于被告人李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律师刘某认为再辩护也无济于事,便拒绝继续为被告人李某辩护。2010 年12月20日.人民法院对李菜的犯罪行为依法作出判决。 问题:律师刘某在执业过程中违反了哪些行为规范?
名词解释题:诉讼事务调查
刑事诉讼中,律师在调查取证过程中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案例:2004年8月4日,任某为子女上学向刘某借款6000元,任某写下借款字据,但是由于刘某疏忽,借据上未写明还款时间,双方只是口头约定2005年元旦前还款。2005年1月1日,刘某向任某主张债权,任某拒绝。经多次催要未果后,2007年8月1日刘某向人民法院起诉,但任某认为已经超过了民事追诉时效。问:如果律师代理刘某诉讼,在证据调查及履行举证义务问题上应当如何进行?
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调查取证需注意哪些问题?
试述尽职调查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