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充分利用现有证据材料的原则。这要求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首先要时现有的案件材料进行详细认真的分析,找出其内在联系,依托现有的证据材料最大化地还原案件事实。
(2)及时、合法、有效原则。及时、合法、有效原则指律师在接受委托后,根据案件的性质,采用合法、有效的方式度时调查取证,避免证据材料随着时间推移而发生变化,或者发生超过举证期限的情况。 对于符合法律规定情形,属于当事人确实无法获取的有关证据材料,律师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及时向检察院或法院申请收集调取。
(3)自我保护原则。律师在调查取证过程中,特别是刑事诉讼的调查取证过程中,存在诸多风险: ①律师可能会面临人身或人格风险。 ②律师执业中的职务风险。 ③也是最重要的,律师面临着刑事风隆。这主要是指律师在参与刑事诉讼过程中,因调查取证行为而可能招致的涉及刑事责任的风险。对于以上风险,律师一定要注意自我保护,律师首先要严于律己,一身正气.堂堂正正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做公道正派律师。其次坚持律师职业道德约束,以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为基本行为准则,提高抵御风险和诱惑的能力,以诚信为执业之基本原则,忠于法律、维护正史,为委托人或当事人勤勉尽责,树立良好的律师形象。再次,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调查取证,遵守程序规定,讲究调查取证的方式方法,比如由两位律师共同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共同向证人调查取证,用法律赋予的权利保护自己。总之律师只有保护好自己,才能完成法律赋予的任务。
(4)节俭原则。节俭原则指律师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应当尽可能地为委托人节省开支,降低调查成本,堆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