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公司是一家生产食品的企业,由乙、丙、丁三人出资成立,乙是法定代表人。在一次县工商局与县质监局的联合检查中,甲公司被认为违法使用“防腐剂”。随后,县工商局和质监局联合作出吊销营业执照,并处5万元罚款的决定。甲公司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在行政复议的过程中,甲公司被县商务局强行并入另外一家公司戊,乙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被注销。根据以上内容,请回答:(1)当事人针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哪些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3分)(2)若对吊销营业执照和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行为不服,应向哪个机关申请行政复议?(4分)(3)若对商务局强行合并甲公司的行为不服,则谁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行政诉讼?(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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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1)当事人针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哪些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3分)12-282关联知识点1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等行政处罚行为,侵犯经营自主权的行为,都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所以县工商局和质监局联合作出吊销营业执照,(1分)并处5万元罚款的决定,(1分)以及商务局强行将甲并入戊公司的行为,(1分)都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若对吊销营业执照和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行为不服,应向哪个机关申请行政复议?(4分)11-258/263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2条的规定,两个行政机关以共同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以两个行政机关为共同被申请人,所以县工商局和质监局是行政复议的共同被申请人,(1分)11-258关联知识点2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5条的规定,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2分)所以应当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1分)11-263关联知识点3
(3)若对商务局强行合并甲公司的行为不服,则谁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行政诉讼?(3分)12-289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强令兼并的,该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可以提起诉讼,(1分)所以对商务局强行合并甲公司的行为不服的,甲公司、(1分)乙(法定代表人)(1分)都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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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做几道

某企业位于甲市,是一家制作腐乳的企业。市工商局和物价局在一次联合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对腐乳进行加工过程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化学致癌添加剂“苏丹红”。市工商局和物价局决定对该企业进行罚款,并查封全部已经加工完毕还未出厂的腐乳共700余箱以及全部生产设备,但是没有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该企业不服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认为该企业违法行为存在,且情节严重,原处罚措施过轻,决定对其加重处罚,除罚款、查封全部已经加工完毕还未出厂的腐乳和生产设备外,还吊销营业执照。于是该企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复议决定并赔偿损失。根据以上内容,请回答:(1)本案的复议机关是谁,并说明理由。(6分)(2)若该企业提起行政诉讼,应当以哪个行政机关为被告?(4分)

张某因举报单位负责人胡某贪污问题遭到报复、殴打,张某于案发当日向A县公安局报案,A县公安局调查后对胡某作出了警告处罚决定。张某不服,向A县公安局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受理复议申请后,迟迟未能作出复议决定。问:(1)除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外,张某还可以向谁申请复议?请说明理由。(2)如果复议期满后张某提起行政诉讼,被告是谁?请说明理由。

2007年,A县居民汤某与B县居民姜某做过一笔生意,姜某欠汤某12万多元货款。姜某于2008年3月打下一张欠条后,就以种种理由迟迟不愿再还所欠款项。2009年12月,汤某得知姜某在A县暂住,遂找到其在县公安局工作的朋友李某,请李某以县公安局名义帮其催还欠款。同年12月15日,A县公安局干警李某等找到姜某,向姜某索要欠款。遭到拒绝后,李某等将姜某强行带回公安局,并以诈骗罪对姜某给予刑事拘留。两天后,A县公安局在责令姜某交出5万元现金,并扣押其“捷达”牌小轿车后将姜某释放。姜某获释返回B县后,向B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A县公安局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刑事侦查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而且,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A县法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问:(1)此案是否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请说明理由。(2)本案中哪个法院具有管辖权?请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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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我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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