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政府财政预算一般只在本级人代会上进行审议,预算公开内容和形式也较为简单,以至被称为“看不懂的公开”。普通民众对预算的关注得不到重视,相关建议不能通畅表达。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它对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2008年,深圳“公共预算观察志愿者”组织成员依“条例”同时向G市、S市递交“公开财政预算”的申请。8天后,S市以“国家机密”为由拒绝公开。G市则接受申请,认为公开政府预算是政府应尽的义务,并随后在网上公开了该市的财政预算。G市第一次大规模“晒账本”的做法受到社会肯定,但公众也发现其只是简单罗列了行政运行、专项服务、专项业务、事业运行等几项内容,被认为是“报账式公开”。尤其是对公众关切度较高的公款招待、公车消费和公费出国“三公”经费,在预算支出中找不到相应踪迹。有些预算项目甚至连审议预算的人大代表都看不懂。面对社会的热切关注,G市随后作出努力,分部门细化预算项目,对专业名词作了通俗解读,并改进了预算公布方法。S市在社会舆论压力下,也承诺将择机公开预算。国家财政部随后对各地方政府、各部门依法公开财政预算提出了要求。2012年4月14日,科技部率先公布了“三公”经费。此后,众多中央部委相继加入“三公”经费公开的行列。2012年,国务院再发公开“三公”经费的“令箭”,要求省级政府两年内全面公开“三公”经费。问题:(1)结合材料,概括行政沟通的基本过程。(2)结合材料,谈谈行政信息公开化的作用。
简述运用法律方法的原则。
简述电子政务的功能。
简述电子政务的功能。
简述运用行政方法的主要原则。
简述运用行政方法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