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以下哪些国家元首签署公布法律的形式是程序性的?

A

英国

B

德国

C

意大利

D

日本

E

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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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权

国家元首的签署公布有两种类型,一是程序性的,一是实质性的。

程序性的签署是指国家元首在习惯上或法律上对议会提交的法案没有否决或提出修改的权力,签署只是一种例行公事。英国女王、日本天皇、德国和意大利的总统,都是这种情况。

多做几道

西方国家的司法原则有

A

司法独立

B

根据法典

C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D

公平审判

E

司法效率

《查士丁尼民法大全》的组成有

A

《查士丁尼法典》

B

《萨利克法典》

C

《法学总论》

D

《学说汇纂》

E

《查士丁尼新律》

实行议会督察专员制度的国家有

A

南非

B

挪威

C

芬兰

D

丹麦

E

新西兰

可以免除陪审员义务的人员有

A

政府官员

B

神职人员

C

军人

D

消防队员

E

医生与护士

最典型的联邦制国家包括

A

澳大利亚

B

加拿大

C

德国

D

瑞士

E

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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