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护理教育方面,1985年以后,除本科教育外,还有30多所医学院校开办了护理专业的大专班。1987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首先组织了护理专业大专水平的自学考试。后又有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和天津医科大学等校建立了硕士学位授权点,培养护理硕士生。1996年.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将护理系改建为护理学院。
(2)临床实践方面,接受了国外有关护理的概念和理论,实现了护理概念的转变。广大护理人员还配合临床工作中新业务、新技术的开展,在专科护理和重症监护等方面作出很多成绩。与此同时,护理人员与医生在工作中的关系也逐步变为互助合作或互补的关系。
(3)加强领导,建全管理体制,卫生部医政司内成立了城市护理处。健全了护理管理体制。
(4)护理科研方面,1990年以后,随着高等护理教育培养的毕业生走向临床、教育和管理等岗位。
(5)护理学术团体——中华护理学会日益发挥作用。
(6)建立了晋升考试制度,1979年国务院批准卫生部颁发的《卫生技术人员职称及晋升条例(试行)》中,规定了正规护校的毕业生可获得的技术职称。
(7)建立了全国护士执业考试及执业注册制度,1993年3月卫生部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1995年6月在全国举行首次护士执业考试,考试合格获职业证书方可申请注册,使我国护士执业管理走上了法制化轨道。
(8)加强了国内外学术交流。
(9)出版护理书刊及科普读物,1985年以后,护理期刊、报纸增加到十几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