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2018年5月10日,王某是否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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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所有权的类型,善意取得制度

        本题考生首先应掌握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包括如下3项:

        (1)善意:受让人在受让动产或不动产时是善意的;

        (2)价格:以合理的价格有偿受偿;

        (3)公式: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其次,不动产应自“登记”时发生效力,不登记不发生效力。因此,本题中王某与5月10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提个醒】善意取得制度的前提条件是处分人应无权处分。如果处分人有权处分,取得人就是合法的继受取得,而非善意取得。

多做几道

D公司承担何种保证责任?并说明理由。

未背书前,F公司是否取得票据权利?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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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C公司是否因B公司的背书行为而取得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

E公司是否取得了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

E公司是否有权向甲和C公司追索?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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