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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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债权人丁提出的丙公司对乙享有先诉抗辩权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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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破产债权申报的特别规定

(1)人民法院受理保证人破产案件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得因其破产而免除。

(2)一般保证人破产的,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

(3)保证债务尚未到期的,可将未到期保证责任视为已到期,提前予以清偿(一般保证人的期限利益丧失)。

(4)由于债权人尚未获得主债务人的清偿,申报债权时无法确定一般保证人应承担补充保证责任的大小,但债权人可以就“全部债权”向一般保证人申报债权。

多做几道

D公司承担何种保证责任?并说明理由。

未背书前,F公司是否取得票据权利?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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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C公司是否因B公司的背书行为而取得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

E公司是否取得了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

E公司是否有权向甲和C公司追索?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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