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委托银行代为推介信托计划的,信托公司应当向银行提供完整的信托文件,并对银行推介人员开展推介培训;银行应向合格投资者推介,推介内容不应超出信托文件的约定,不得夸大宣传,并充分揭示信托计划的风险,提示信托投资风险自担原则。
商业银行不得无条件向客户承诺高于同期存款利率的保证收益率;高于同期存款收益率的保证收益,应当是对客户有附加条件的保证收益。
老张是某银行的柜员,负责一般产品的销售,一位老客户向他咨询起理财方面的产品,他积极的向客户介绍,老张的行为符合有关规定。
若客户发生可能影响其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情形,再次购买理财产品时商业银行应主动要求客户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理财产品销售部门负责人或经授权的业务主管人员应当不定期对已完成的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书进行审核。
对于银信合作业务中存在两个(含)以上信托产品间发生交易的复杂结构产品,信托公司应按照《信托公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向监管部门事后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