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2月27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正案》,修订重点是将原属于中国人民银行履行的对银行业的监督管理职能划分出来,移交给新成立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根据本指引要求,至少每年开展一次绿色信贷的全面评估工作,并向银行业监管机构报送自我评估报告。
消费者协会为消费者提供的服务一般应免费,但可以从事一些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能应当予以支持并酌情予以资助。
客户投诉流程的追踪回访中,对各个已处理的投诉客户进行回访,回访人员不少于20%。
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履行社会责任,对提升行业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更好满足各利益相关方的期望及要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更好服务社会公众,具有重要意义。
绿色金融通过有效的信贷调控手段,更加合理地引导社会资金流向,使资源、环境保护的资金需求真正落到实处,克服传统的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环境、生态与资源保护的经济发展模式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