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2003年7月,年过七旬的王某过世,之前立下一份“打油诗”遗嘱:“本人已年过七旬,一旦病危莫抢救;人老病死本常事,古今无人寿长久;老伴子女莫悲愁,安乐停药助我休;不搞哀悼不奏乐,免得干扰邻和友;遗体器官若能用,解剖赠送我原求;病体器官无处要,育树肥花环境秀;我的一半财产权,交由老伴可拥有;上述遗愿能实现,我在地下乐悠悠。”

  对于王某遗嘱中“我的一半财产权”所涉及的住房,指的是“整个房子的一半”,还是“属于父亲份额的一半”,家人之间有不同的理解。儿子认为,父亲所述应理解为母亲应该继承属于父亲那部分房产的一半,而不是整个房产的一半。王某老伴坚持认为,这套房子是其与丈夫的共同财产,自己应拥有整个房产(包括属于丈夫的另一半房产)。关于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王某老伴与子女间的争议在于他们均享有正式的法律解释权

B

王某老伴与子女对遗嘱的理解属于主观目的解释

C

王某遗嘱符合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要求

D

遗嘱中的“我的一半财产权”首先应当进行历史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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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释,法律解释的方法

       A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正式解释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上约束力的解释。王某老伴与子女间不可能享有正式的解释权。

       B项:说法错误,不当选。王某老伴与子女对遗嘱的解释都属于文义解释。

       C项:说法正确,当选。王某的“打油诗”遗嘱是根据自己的意思,在自己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自主作出的,符合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要求。

       D项:说法错误,不当选。不同的法律解释方法从不同的角度对法律问题进行思考。目前大部分法学家都认可的法律解释位阶是:文理解释→体系解释→立法者的目的解释→历史解释→比较解释→客观目的解释。遗嘱中的“我的一半财产权”首先应当进行文理解释而不是历史解释。

 

多做几道

临产孕妇黄某由于胎盘早剥被送往医院抢救,若不尽快进行剖宫产手术将危及母子生命。当时黄某处于昏迷状态,其家属不在身边,且联系不上。经医院院长批准,医生立即实施了剖宫产手术,挽救了母子生命。该医院的做法体现了法的价值冲突的哪一解决原则?

A

价值位阶原则

B

自由裁量原则

C

比例原则

D

功利主义原则

法律谚语:“平等者之间不存在支配权。”关于这句话,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平等的社会只存在平等主体的权利,不存在义务;不平等的社会只存在不平等的义务,不存在权利

B

在古代法律中,支配权仅指财产上的权利

C

平等的社会不承认绝对的人身依附关系,法律禁止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奴役

D

从法理上讲,平等的主体之间不存在相互的支配,他们的自由也不受法律限制

宽严相济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要求法院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恐怖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尤其对于极端仇视国家和社会,以不特定人为侵害对象,所犯罪行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该依法重判的坚决重判,该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绝不手软。对于解决公共秩序、社会安全、犯罪分子生命之间存在的法律价值冲突,该政策遵循下列哪一原则?

A

个案平衡原则

B

比例原则

C

价值位阶原则

D

自由裁量原则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采取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对此条文,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

A

运用了规范语句来表达法律规则

B

表达的是一个任意性规则

C

表达的是一个委任性规则

D

表达了法律规则中的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

尹老汉因女儿很少前来看望,诉至法院要求判决女儿每周前来看望1次。法院认为,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问候老年人。而且,关爱老人也是中华传统美德。法院遂判决被告每月看望老人1次。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

被告看望老人次数因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由法官自由裁量

B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中没有规定法律后果

C

法院判决所依据的法条中规定了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

D

法院判决主要是依据道德作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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