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工程师王某在甲公司的职责是研发电脑鼠标。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

王某利用业余时间研发的新鼠标的专利申请权属于甲公司

B

如王某没有利用甲公司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新鼠标,其专利申请权属于王某

C

王某主要利用了单位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新型手机,其专利申请权属于王某

D

如王某辞职后到乙公司研发出新鼠标,其专利申请权均属于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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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单位

       《专利法》第6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2条规定:“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是指:(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三)退休、调离原单位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资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A项:说法正确,不当选。王某在甲公司的本职工作就是研发电脑鼠标,所以,即使王某利用业务时间开发出新鼠标,也属于因完成本职工作作出的发明创造,其专利申请权属于甲公司。

       B项:说法错误,当选。王某的本职工作就是开发电脑鼠标,即使王某没有利用甲公司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新鼠标,该新鼠标也属于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仍属于甲公司。

       C项:说法错误,当选。若王某主要利用了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新型手机,该新型手机虽不属于完成本职工作作出的发明创造,但因主要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也属于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属于单位。

       D项:说法错误,当选。D项以偏概全,王某辞职后一年内作出与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都属于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属于甲公司。

多做几道

甲与乙离婚,甲乙的子女均已成年,与乙一起生活。甲与丙再婚后购买了一套房屋,登记在甲的名下。后甲因中风不能自理,常年卧床。丙见状离家出走达3年之久。甲乙的子女和乙想要回房屋,进行法律咨询。下列哪些意见是错误的?

A

因房屋登记在甲的名下,故属于甲个人房产

B

丙在甲中风后未尽妻子责任和义务,不能主张房产份额

C

甲乙的子女可以申请宣告丙失踪

D

甲本人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后,甲乙的子女可代理甲参与甲与丙的离婚诉讼

甲女委托乙公司为其拍摄一套艺术照。不久,甲女发现丙网站有其多张半裸照片,受到众人嘲讽和指责。经查,乙公司未经甲女同意将其照片上传到公司网站做宣传,丁男下载后将甲女头部移植至他人半裸照片,上传到丙网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乙公司侵犯了甲女的肖像权

B

丁男侵犯了乙公司的著作权

C

丁男侵犯了甲女的名誉权

D

甲女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甲(男)与乙(女)结婚,其子小明20周岁时,甲与乙离婚。后甲与丙(女)再婚,丙子小亮8周岁,随甲、丙共同生活。小亮成年成家后,甲与丙甚感孤寂,收养孤儿小光为养子,视同己出,未办理收养手续。丙去世,其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哪些?

A

小明

B

小亮

C

D

小光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工程发包给乙公司施工,约定乙公司垫资1000万元,未约定垫资利息。甲公司、乙公司经备案的中标合同中工程造价为1亿元,但双方私下约定的工程造价为8000万元,均未约定工程价款的支付时间。7月1日,乙公司将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给甲公司,甲公司一直拖欠工程款。关于乙公司,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1000万元垫资应按工程欠款处理

B

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1000万元垫资自7月1日起的利息

C

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1亿元

D

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1亿元自7月1日起的利息

季大与季小兄弟二人,成年后各自立户,季大一直未婚。季大从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耕地若干。关于季大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B

如季大转让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则未经变更登记不发生转让的效力

C

如季大死亡,则季小可以继承该土地承包经营权

D

如季大死亡,则季小可以继承该耕地上未收割的农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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