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与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说明行为外部的、客观方面的要素即为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如行为、结果、行为对象等;表明行为人内心的、主观方面的要素即为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如故意、过失、目的、动机等。刑事责任年龄、能力虽属责任要素,但其认定是客观的,系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2)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与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积极地、正面地表明成立犯罪必须具备的要素,是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否定犯罪性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3)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与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刑法明文规定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刑法条文表面上没有明文规定,但根据刑法条文之间的相互关系、刑法条文对相关要素的描述所确定的,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要素,是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4)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从裁判者(法官)的立场来看,对于与构成要件要素相对应的事实,只需要进行事实判断、知觉的、认识的活动即可确定的要素,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与此相对,为了确定构成要件要素,需要裁判者的评价的要素,或者说需要裁判者的规范的评价活动、需要裁判者的补充的价值判断的要素,就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AB项:说法正确,不当选。“淫秽物品”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价值相关概念)、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行为对象要素)。
C项:说法正确,不当选。《刑法》第266条诈骗罪的条文中并未明文规定“被害人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产”,但其是诈骗罪构成的必要客观要素,故其为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
D项:说法错误,当选。“国家工作人员”是对受贿罪的主体身份的规定,故为主体(身份)要素;因系纯粹的法律概念,故为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但是,国家工作人员要素系身份要素故而属于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D选项认定其为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判断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