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关于公务员录用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县公安局经市公安局批准,简化程序录用一名特殊职位的公务员

B

区财政局录用一名曾被开除过公职但业务和能力优秀的人为公务员

C

市环保局以新录用的公务员李某试用期满不合格为由,决定取消录用

D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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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务员的基本管理制度

       A项:说法错误,不当选。《公务员法》第31条规定: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或者采用其他测评办法。选项A中的县公安局经过市公安局批准简化程序录用一名特殊职位的公务员违反该规定。

       B项:说法错误,不当选。《公务员法》第24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本题中,区财政局录用一名曾被开除过公职但业务和能力优秀的人为公务员违反该规定。

       C项:说法正确,当选。《公务员法》第32条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本案中,市环保局以新录用的公务员李某试用期满不合格为由,决定取消录用,符合法律规定。

       D项:说法错误,不当选。《公务员法》第29条规定: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职位要求确定。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本题中,体检的项目和标准的具体办法是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而非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再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多做几道

县环保局以一企业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为由,决定对其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并处以罚款1万元。该企业认为决定违法诉至法院,提出赔偿请求。一审法院经审理维持县环保局的决定。该企业提出上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和罚款均为行政处罚

B

一审法院开庭审理时,如该企业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应予训诫

C

二审法院认为需要改变一审判决的,应同时对县环保局的决定作出判决

D

一审法院如遗漏了该企业的赔偿请求,二审法院应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某镇政府以一公司所建钢架大棚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为由责令限期拆除。该公司逾期不拆除镇政府现场向其送达强拆通知书,组织人员拆除了大棚。该公司向法院起诉。求撤销强拆行为。如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强拆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可作出的判决有:

A

撤销判决

B

确认违法判决

C

履行判决

D

变更判决

李某被县公安局以涉嫌盗窃为由刑事拘留,后被释放。李某向县公安局申请国家赔偿,遭到拒绝,经复议后,向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李某应向赔偿委员会递交赔偿申请书一式4份

B

县公安局可以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

C

县公安局应对李某的损失与刑事拘留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提供证据

D

李某不服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复议一次

县公安局以李某涉嫌盗窃为由将其刑事拘留,并经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县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5年。李某上诉,市中级法院改判李某无罪。李某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国家赔偿。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县检察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B

李某申请国家赔偿前应先申请确认刑事拘留和逮捕行为违法

C

李某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自羁押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

D

赔偿义务机关可以与李某就赔偿方式进行协商

某乡属企业多年未归还方某借给的资金,双方发生纠纷。方某得知乡政府曾发过5号文件和210号文件处分了该企业的资产,遂向乡政府递交申请,要求公开两份文件。乡政府不予公开,理由是5号文件涉及第三方,且已口头征询其意见,其答复是该文件涉及商业秘密,不同意公开,而210号文件不存在。方某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方某申请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或者证明文件

B

对所申请的政府信息,方某不具有申请人资格

C

乡政府不公开5号文件合法

D

方某能够提供210号文件由乡政府制作的相关线索的,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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