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单价合同计量方法说法正确的是( )。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当期已完工程量报告后7天内核实,并将核实计量结果通知承包人
发包人认为需要现场计量核实时,应在一定的期限内通知承包人,因发包人原因导致承包人无法参与计量的,则计量核实结果无效
若承包人认为发包人核实后的计量结果有误,应在收到计量结果通知后10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意见
发包人认为需要现场计量核实时,应在一定的期限内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收到通知后因自身原因不派人参加计量的,则计量结果无效,需双方另约时间一起复核
工程量清单,设计图样,变更签证文件等均是工程计量的依据
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对于计划进度日期后续施工的工程,在使用价格调整公式时,现行价格指数应采用( )。
计划进度日期的价格指数
实际进度日期的价格指数
A和B中较低者
A和B中较高者
关于工程变更的说法,错误的是( )。
监理人要求承包人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属于变更
发包人通过变更取消某项工作从而转由他人实施
监理人要求承包人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属于变更
承包人不能全面落实变更指令而扩大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工程变更指令发布后,应当迅速落实指令,全面修改相关的各种文件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的说法正确的是( )。
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的14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
发包人在付款期满后的14天内未支付的,若发生安全事故,应承担连带责任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预付额度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
发包人没有按时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承包人可以催告,仍不付的,可暂停施工
进行施工阶段偏差分析时,反映进度偏差的正确计算式是( )。
进度偏差=实际工程量×(实际单价-计划单价)
进度偏差=已完工程实际时间-已完工程计划时间
进度偏差=计划单价×(拟完工程量-实际工程量)
进度偏差=(拟完工程量-实际工程量)×实际单价
进度偏差=拟完工程计划时间-已完工程实际时间
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对于计划进度日期后续施工的工程,在使用价格调整公式时,现行价格指数应采用( )。
计划进度日期的价格指数
实际进度日期的价格指数
A和B中较低者
A和B中较高者
按照变更起因划分,变更种类包括( )。
发包人的变更指令
由于设计错误,必须对设计图纸作修改
工程环境变化的变更
由于产生了新的技术和知识,有必要改变原设计、实施方案或实施计划
法律法规或者政府对建设项目有了新的要求的变更
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在施工条件具备的前提下,下列有关工程预付款的叙述中,正确的是( )。
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10天内预付工程款
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应在预付时间到期后7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通知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要求预付的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14天后停止施工
发包人因未按要求预付工程款,应从约定预付日期后第7天起向承包人支付应预付款利息
《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下列关于争议评审程序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首先由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交评审申请报告,同时将报告副本提交争议计评审组和监理人
被申请人在收到争议评审组通知后28天内,向争议评审组提交答辩报告
被申请人将答辩报告副本同时提交申请人和监理人
争议评审组在收到合同双方报告后14天内,邀请双方代表及有关人员举行调查会
调查会结束后14天内,争议评审组独立、公正作出书面评审意见
在FIDIC合同中,业主可以凭履约担保进行索赔的情况有( )。
专用条款内约定的缺陷通知期满后仍未能解除承包商的保修义务时,承包商已延长履约保函有效期
按照业主索赔或争议、仲裁等决定,承包商未向业主支付相应款项
缺陷通知期内承包商接到业主修补缺陷通知后28天内未派人修补
由于承包商的一般违约行为业主终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