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灭火器的配置数量应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经计算确定,且每个场所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 )具。
施工现场发生火情后, 初期的扑救和及时疏散是避免财产损失和保证施工人员安全的有效途径, 所以施工现场需设置常用且最为有效临时消防设施。对于房屋建筑工程,新近施工的楼层,因混凝土强度等原因,可能出现模板及支模架不能及时拆除, 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难以及时跟进, 但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与在建工程主体结构施工进度的差距不应超过( )层。
以下哪些场所应该配备临时应急照明( )。
施工现场普通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 300mm; 聚光灯、 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 ( )mm。
施工现场配电屏上每个电气回路应设置漏电保护器、过载保护器,距配电屏( )m 范围内不应堆放可燃物,5m 范围内不应设置可能产生较多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的作业区。
动火作业是指在施工现场进行明火、爆破、焊接、气割或采用酒精炉、煤油炉、喷灯、砂轮、电钻等工具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为保证动火作业安全,下列施工现场动火作业不符合要求的是( )。
施工现场中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应按计划限量进场。进场后,可燃材料 宜存放于库房内,如露天存放时,应分类成垛堆放,垛高不应超过 2m,单垛体积不应超过( ) m3, 垛与垛之间的最小间距不应小于 2m,且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覆盖;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分类专库储存,库房内通风良好,并设置禁火标志。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哪些内容( )。
施工现场内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道, 同时, 考虑灭火救援的安全以及供水的可靠, 临时消防车道与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的距离,不宜小于 5m, 且不宜大于( )m。
保持临时用房、 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是防止施工现场火灾相互蔓延的关键。 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