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拟向李某借款10万元,李某要求提供保证,陈某的好友张某虽生活贫困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但经陈某在三请求,最终同意成为保证人。陈某与李某签订了借款合同,同时张某与李某签订了保证合同其中载明“若陈某不能清偿到期借款本息,张某将代为履行”。借款到期后,陈某未清偿借款本息。经查,张某并不具有代偿能力。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保证合同效力及张某承担保证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
张某可以以自己不具有代偿能力为由主张保证合同无效
- B
张某须向李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 C
若李某未向法院起诉,并就陈某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则不能要求张某承担保证责任
- D
若陈某下落不明,则李某可要求张某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