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三)背景资料:某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担一项建筑基坑工程的施工,基坑开挖深度12m,基坑南侧距基坑边6m处有一栋6层既有住宅楼。其中:基坑工程为专业分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一:为宣传企业形象,总承包单位在现场办公室前空旷场地竖立了悬挂企业旗帜的旗杆,旗杆与基座预埋件焊接连接。事件二:为确保施工安全,总承包单位委派一名经验丰富的同志到项目担任安全总监。项目经理部建立了施工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了以安全总监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在工程开工前,安全总监向项目有关人员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基坑专业分包单位进场后,编制了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报批完毕后交项目经理部安全部门备案。事件三:施工总承包单位督促专业分包单位针对深基坑组织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并指示基坑分包单位组织了专家论证,定稿后由总承包单位项目总工、总监理工程师签批后组织实施。事件四:基坑在开挖过程中,总承包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标准要求对深基坑支护安全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保证项目,并形成书面检查记录。问题:1.事件一中,旗杆与基座预埋件焊接是否需要开动火证?若需要,请说明动火等级并给出相应的审批程序。2.指出事件二中存在哪些不妥?并分别给出正确做法。3.事件三中,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签批、专家论证是否妥当?分别说明理由。4.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基坑工程检查评分表的要求,针对本基坑工程,总承包单位应检查的保证项目有哪些(至少列出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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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1.(1)需要开动火证。
(2)属三(Ⅲ)级动火作业。
(3)审批程序: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项目责任工程师(工
长)和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安全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1)施工现场动火共分三个等级,其判定标准如下:
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动火,均为一级动火。
禁火区域内;
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及与其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各种受压设备;
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动火,均为二级动火。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小型油箱等容器;
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3)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2)动火的审批程序如下:
1)一级动火作业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防火安全技术方案,填写动火申请表,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作业由项目责任工程师组织拟定防火安全技术措施,填写动火申请表,报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项目责任工程师和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动火证当日有效,如动火地点发生变化,则需重新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2.事件二中存在的不妥和正确做法分别如下:
不妥一:安全总监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正确做法: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不妥二:安全总监向项目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正确做法:由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向项目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不妥三:交项目经理部安全部门备案;
正确做法:交项目经理部技术部门备案。
项目经理责任制的核心是项目经理承担实现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确定的责任。具体到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中明确规定:
项目经理应负责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的全面管理工作。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
也就是说,项目经理应该是项目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而不应该是项目安全总监或其他人。
关于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规范中明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应向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前,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项目经理部应保存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3.(1)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由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妥当;
理由: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深基坑工程,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2)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由专业分包单位组织专家论证:不妥当;
理由: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3)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由总承包单位项目总工、总监理工程师签批后组织实施:不妥当;
理由: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故本案例中深基坑专项方案应由专业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共同签批后组织实施。
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第六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第九条规定: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第八条规定: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4.基坑工程检查评定的保证项目应包括:施工方案、基坑支护、降排水、基坑开挖、坑边荷载、安全防护。
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第3.11.3条,基坑工程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方案
1)基坑工程施工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开挖深度超过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应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3)开挖深度超过5m的基坑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或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4)当基坑周边环境或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专项施工方案应重新进行审核、审批。
(2)基坑支护
1)人工开挖的狭窄基槽,开挖深度较大并存在边坡塌方危险时,应采取支护措施;
2)地质条件良好、土质均匀且无地下水的自然放坡的坡率应符合规范要求;
3)基坑支护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
4)基坑支护结构水平位移应在设计允许范围内。
(3)降排水
1)当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有地下水时,应采取有效的降排水措施;
2)基坑边沿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放坡开挖时,应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降排水措施;
3)基坑底四周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设排水沟和集水井,并应及时排除积水。
(4)基坑开挖
1)基坑支护结构必须在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严禁提前开挖和超挖;
2)基坑开挖应按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分层、分段、均衡开挖;
3)基坑开挖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土层;
4)当采用机械在软土场地作业时,应采取铺设渣土或砂石等硬化措施。
(5)坑边荷载
1)基坑边堆置土、料具等荷载应在基坑支护设计允许范围内;
2)施工机械与基坑边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6)安全防护
1)开挖深度超过2m及以上的基坑周边必须安装防护栏杆,防护栏杆的安装应符合规范要求;
2)基坑内应设置供施工人员上下的专用梯道。梯道应设置扶手栏杆,梯道的宽度不应小于Im,梯道搭设应符合规范要求;
3)降水井口应设置防护盖板或围栏,并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多做几道

1.背景某单层工业厂房工程施工,拆除顶层钢模板时,将拆下的25根钢管(每根长4.5m)和扣件运到井字架的吊篮上,6名工人准备随吊篮一起从屋顶下落到地面。此时恰好操作该吊篮的专职司机上厕所不在岗,临时由附近施工的一名普工开动卷扬机。在卷扬机下降过程中,钢丝绳突然断裂,人、材随吊盘下落坠地.造成3人死亡,3人重伤的事故。该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项目部还组织了专题安全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参建人员对本次事故教训进行学习。2问题(1)该事故属于哪个等级?并说明该等级的判定标准。(2)分析造成这起事故的原因。(3)事故发生后,该单位在2h内书面向有关单位进行报告,并按规定逐级上报。简要说明施工单位报告事故时应包括哪些具体内容?

1.背景天津某高层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地下2层,地上18层。由于地质条件不太理想,所有柱及墙底均设计有D=800mm的泥浆护壁灌注桩加桩承台基础、地连梁,地下室底板为整体筏板。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一:成孔后清孔换浆,测定桩底沉渣厚度合格,然后下放钢筋笼、导管,并按水下混凝土施工工艺浇筑混凝土,浇筑混凝土均超出设计桩顶标高300mm。事件二:监理工程师对成桩进行检查,发现⑧一D轴交汇处某桩成桩直径不足800mm,实测值为760mm,且桩位偏差为113mm。事件三:监理工程师查阅相关资料显示,所有桩身混凝土试件检验均合格,井进行承载力试验,所有桩承载力检测均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事件四: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将所有工程档案提请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进行预验收,合格后提请建设单位正式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勘察单位共赴现场进行竣工验收,验收获得通过。2.问题(1)事件一中,指出泥浆护壁灌注桩施工存在的不妥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2)事件二中,⑧-D轴交汇处某桩桩径及桩位偏差是否满足验收规范要求,并说明理由。(3)事件三中,桩身混凝土试件取样有哪些规定。(4)事件四中,竣工验收过程存在哪些不妥之处,并给出正确做法。

1.背景某建筑工程,建筑面积30000m2;;地下2层,地上25层,筏板基础,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建设单位依法选择了工程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并签订了设计、监理、施工总承包合同。施工过程中,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节能检查发现部分材料,设备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分析原因发现,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一:建设单位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事件二:设计单位使用了列人禁止使用目录的设备。事件三:施工单位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事件四:工程监理单位对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设备,按照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签字认可。事件五: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2.问题(1)民用建筑节能贯穿民用建筑哪几个阶段?(2)针对事件一,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有哪些?(3)针对事件二,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有哪些?(4)针对事件三,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有哪些?(5)针对事件四,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有哪些?(6)针对事件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有哪些?

1.背景某施工单位承建了天津市某医院门诊楼工程。地下2层,地上16层,钢筋混凝土筏板基础,地上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墙充填为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一:本工程基坑深8.5m,北侧紧邻某住宅楼。经专家论证后的方案采用围护桩墙+预应力锚杆支护体系。整个施工过程对围护体系实施连续变形监控,对于围护桩墙顶位移监控值,施工单位与监理发生分歧,施工单位认为按二级基坑监控,监理坚持按一级基坑进行监控。事件二:基础工程施工完成后,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总监理工程师签署“质量控制资料符合要求”审查意见的基础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了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的验收。事件三: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墙体施工时,施工人员先将小砌块充分浇水湿润,再将砌块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外墙转角处的临时间断处留直槎,并砌成阴阳槎,并设拉结筋。监理工程师认为施工方法错误,立即下发了整改通知。事件四:地上框架结构存在主次梁,在主次梁交汇处,关于钢筋摆放上下顺序监理与施工技术员在理解上发生分歧,随后上报总监理工程师处理。2.问题(1)事件一中,基坑应按几级基坑进行监控?该级基坑的判定标准是什么?(2)事件二中,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组织基础工程验收是否妥当?说明理由。本工程地基基础分部工程验收还应包括哪些人员参加?(3)指出事件三中的不妥之处,并给出正确做法。(4)请给出事件四中主梁、次梁、板钢筋的上下放置正确顺序。

【背景资料】某办公楼工程,建筑面积11000m2,框剪结构,局部钢结构,地下二层,地上九层,泥浆护壁钻孔灌注桩基础,桩径1000mm,桩长35m,共260根。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屋面防水采用SBS卷材。根据工程进度安排,每天施工10根灌注桩,项目部根据每天浇筑的混凝土量,计划留置标养试件6组,共留置156组试件。灌注时桩顶混凝土面超过设计标高500mm;成桩后按总桩数的20%对桩身质量进行检验;按总桩数的0.1%对承载力进行检验。监理工程师审查时认为方案存在错误,要求施工单位改正后重新上报。由于建筑用途特殊,局部使用的厚板设计中有Z向性能要求,监理工程师要求全数进行复验。屋面防水等级为Ⅱ级,施工单位仅做一道卷材防水,监理单位认为Ⅱ级防水必须施工二道卷材防水。施工单位卷材施工均沿长向、由最高处向最低处逐步铺贴,上下两层卷材平行铺贴,两层卷材的长边搭接缝错开200mm以上。监理工程师认为卷材施工不满足规范要求,提出整改。监理工程师对门窗工程检查时发现:外窗未进行三性试验,内门采用“先立后砌”安装方式,外窗采用射钉固定安装方式。监理工程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问题:1.指出桩基施工中的不妥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2.除了设计有Z向性能要求的厚板外,还有哪些情况的钢材也必须全数复检?3.监理单位关于二道防水的说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针对卷材施工中的错误之处,写出正确做法。4.建筑外墙铝合金窗的三性试验是指什么?分别写出错误安装方式的正确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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