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IA 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2016 年6 月1 日,准备建造一栋办公楼,同时配套全楼净化水系统及安装检测设备,2016 年6 月21 日,DUIA 公司与HAPPY 公司签订合同,将该项目出包给HAPPY 公司承建。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建造新办公楼的价款为1 000 万元,建造净化水系统为300 万元,安装检测设备为60 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和其他因素,DUIA公司为此发生如下业务:
事项一:2016 年7 月1 日,DUIA 公司按合同约定向HAPPY 公司预付10%备料款130 万元,其中新办公楼100 万元,净化水系统30万元。
事项二:2016 年11 月1 日,建造办公楼、净化水系统达到40%,DUIA 公司与HAPPY 公司办理工程款结算520 万元,其中办公楼400 万元,净化水系统120 万元。HAPPY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20万元,增值税数额为57,.2万元。DUIA 公司抵扣了预付备料款后,将余款通过银行存款付清。
事项三:2016 年11 月15 日,DUIA 公司购入需要安装的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50 万元,增值税税额为42.5 万元,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已知该设备不属于构成不动产实体的设备,其进项税额无需分年抵扣。
事项四:2017 年6 月1 日,办公楼和净化水系统完工,DUIA 公司与HAPPY 公司办理工程结算款780 万元,其中办公楼600 万元,净化水系统180 万元,HAPPY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780万元,增值税数额为85.8万元。款项通过银行支付。
事项五:2017 年8月1 日,DUIA 公司将检测设备运抵现场,交由HAPPY 公司安装。
事项六:2017 年8 月30 日,检测设备安装完成,DUIA 公司与HAPPY 公司办理设备安装价款结算60 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0.2万元,款项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事项七:该工程项目发生管理费、可行性研究费、监理费共计30 万元,通过银行转账付清。
【简答题】
(1)编制事项一至事项七的会计分录。
(2)编制分摊待摊费用及工程完工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