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形有( )。
- A
贻误事故抢救,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2人
- B
贻误事故抢救,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间接(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 C
毁灭、仿造、隐匿与事故有关的计算机数据,致使不能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抢救
- D
指使、串通有关人员不报、谎报事故情况,致使不能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抢救
- E
采用命令方式阻止他人报告事故情况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重伤1(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