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年 9 月 4 日,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开出一张票面金额为 50 万元.出票后 3 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银行是 A 银行。后来,乙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B 公司在汇票上签章作了保证,但是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丙公司为支付材料价款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同时在票据上记载 “不得转让”字样。丁公司将票据背书转让给戊公司,但是未记载背书日期。 戊公司按期向 A 银行提示付款时,已经承兑的 A 银行以甲公司账户资金不足为由予以拒绝。戊公司拟行使追索权实现自己的票据权利。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在该银行承兑汇票上,非基本当事人是( )。
- A
出票人甲公司
- B
收款人乙公司
- C
背书人丙公司
- D
保证人 B 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