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是一名应届毕业大学生,毕业后与一家高科技电子公司签订了为期 2 年的劳动合同,入职后公司对小张进行了一个月的专业技术培训,支付了培训费 12 000 元,公司与小张约定服务期为 3 年。2 年后,小张以劳动合同期满为由离开了公司,公司要求其支付违约金。下列各项中,符合规定的是( )。
- A
2年的合同期满,小张可以离开公司,不用支付违约金
- B
小张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向本单位支付违约金 8 000 元
- C
小张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向本单位支付违约金 12 000 元
- D
小张可以离开公司,应支付 4 000 元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