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9月1日,大明公司决定自行建造一栋办公楼,外购工程物资一批并全部领用,其价款为50000元(不含增值税),款项已通过银行存款支付;办公楼建造时,领用本公司外购的原材料一批,价值(不含增值税)为20000元;领用本公司所生产的库存产品一批,成本为48000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允价值为50000元,应付建造工人的工资为10000元;办公楼于2015年12月完工。该办公楼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的入账价值为( )元。
- A
128000
- B
130000
- C
138500
- D
139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