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0日,甲公司董事会批准了一项股份支付协议。协议规定,2014年1月1日,公司为其200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00份现金股票增值权,条件是这些人员必须为公司连续服务3年,即可按照当时股价增长幅度获得现金,该增值权应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行使。2014年、2015年、2016年年末股票增值权的公允价值分别为14元、15元和18元。2014年有20名管理人员离开,预计未来2年还将有15名管理人员离开;2015年实际有10名管理人员离开,预计2016年还将有10名管理人员离开。则甲公司2015年12月31日应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为( )元。
- A
77000
- B
83000
- C
84000
- D
10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