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8公司按照有关规定,为其自主创新的某高新技术项目申报政府财政贴息,申报材料中表明该项目已于2015年3月末启动,预计共需投入资金4000万元,项目期为2.5年,已投入资金1200万元。项目尚需新增投资2800万元,其中计划贷款1600万元,已与银行签订贷款协议,协议规定贷款年利率为6%,贷款期限为2年。经审核,2015年11月政府批准拨付B公司贴息资金140万元,分别在2016年10月1日和2017年10月1日支付60万元和80万元。B公司2016年12月31日递延收益的余额为( )万元。
- A
140
- B
125
- C
45
- D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