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亏损弥补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
- A
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独资企业的,企业的年度经营亏损不能跨企业弥补
- B
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独资企业的,企业的年度经营亏损可以跨企业弥补
- C
个人独资企业的年度亏损,允许逐年继续弥补,直至弥补完毕
- D
实行查账征税方式的个人独资企业改为核定征税方式后,在查账征税方式下认定的年度经营亏损未弥补完的部分,不得再继续弥补
- E
实行查账征税方式的个人独资企业改为核定征税方式后,在查账征税方式下认定的年度经营亏损未弥补完的部分,允许用本企业下一年度的生产经营所得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