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6.中国公民刘女士任职于境内菜市甲公司,同时还在乙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015年取得的收入情况如下:(1)每月工资18000元,每个季度末分别获得季度奖金5000元:12月份从甲公司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50000元,从乙公司取得董事费20000元。(2)应邀到C国某大学举办讲座,取得报酬折合人民币14000元,按C国税法规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币2100元;从C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100000元,按C国税法规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币17000元。(3)将解禁的某上市公司限售股转让,取得转让收入50000元,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1)刘女士2015年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A.32175B.33500C.40875D.41335(2)刘女士2015年12月份从乙公司取得的董事费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A.2800B.3200C.4000D.4800(3)刘女士2015年境外所得应在境内补缴个人所得税(   )元。A.0B.140C.240D.860(4)刘女士2015年限售股转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A.7500B.8500C.10000D.1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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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D

【解析112月份从甲公司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50000.50000÷12=4166.67(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0xi0%-105=4895(元);工资、季度奖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8000-3500)x25%-1005]×8+[(18000+5000-3500)x25%-1005]x4=20960+15480=36440(元),刘女士2015年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895+36440=41335(元)。

(2)

【答案】B

【解析】刘女士2015年12月从乙公司取得的董事费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1-20%)x20%=3200(元)。

(3)

【答案】A

【解析】在C国举办讲座获得的劳务报酬所得按我国税法规定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4000×(1-20%)×20%=2240(元);在C国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我国税法规定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00000×(1-20%)x20%=16000(元);刘女士在C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合计=2100+17000=19100(元)>2240+16000=18240(元),所以刘女士2015年境外所得应在境内补缴的个人所得税为O

(4)

【答案】B

【解析】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刘女士转让限售般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0x1-15%x20%=8500(元)。



多做几道

【题目变形1】下列各项中,免予征收耕地占用税的是: B。【题目变形2】下列各项中,享受耕地占用税减免税优惠的有: BC DE。【题目变形3】下列各项中,可以减征耕地占用税的有:C DE。【题目变形41下列各项中,应当全额征收耕地占用税的是:A。【题目变形5】下列各项中,应当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的有: DE。【同类考题】下列各项中,不需缴纳耕地占用税的有(   )。A.农田水利占用耕地B.军用洞库占用耕地C.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D.机场跑道占用耕地E.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原宅基地恢复耕种,凡新建住宅占用耕地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

【提问】农田水利不是不征收耕地占用税的吗?

某供热企业房产原值9000万元,占用土地10000平方米。2013年全年经营收入8000万元,其中向居民供热收入400万元,无法准确划分向居民供热的生产用房。该企业所在地计算房产余值的减除比例为20%,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为4元/平方米。计算该企业2013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经典答疑1】【提问】对于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实际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应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出租方接租金收入计算缴纳房产税,请问上述两种情形该由谁缴及如何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经典答疑2】【提问】甲某为乙公司的法人代表,2015年11月22日,甲乙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甲将市区占地l万平方米的A地块土地(土地用途:工业;房地产产权为甲某私有)及地上厂房出租给乙使用。同时乙将B办公楼无偿提供给当地公安机关使用。A地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甲某,还是乙公司?B办公楼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如何处理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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