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下列( )应急处置措施。
- A
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 救助措施
- B
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 及其他控制措施
- C
强制隔离使用器械相互对抗或者以暴力行为参与冲突的当事人,妥善解决现场纠 纷和争端,控制事态发展
- D
组织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人员提供服务
- E
保障食品、饮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