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试述发起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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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连带认缴股款的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的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的连带返还股款及连带承担债务责任。当公司由于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公司不能成立,发起人应当连带承担公司设立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债务,就认股人的损害承担法律责任。

  (3)对公司设立中造成公司损害承担连带损害赔偿责任。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故意或过失而导致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发起人应当对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多做几道

  甲股份公司于2012年6月成立,甲公司于2013年6月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6名。另外,公司经理丙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份全部转让给了丁。  问:  (1)甲公司董事会的召开是否合法?为什么?  (2)经理丙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份全部转让给丁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试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法定限制。

  名词解释:股份有限公司

简述股份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定事由。

  名词解释:累积投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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