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县的某物资公司已出现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拟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该物资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是:拥有各类物资价值50万元;拥有价值210万元的办公楼,但因之前的200万元贷款而抵押给了A银行;应收乙县B企业所欠货款40万元;欠A银行到期贷款本息230万元(其中贷款本金200万元,贷款利息30万元);欠税款6万元;欠其他企业货款300万元;欠职工工资和职工养老保险金共计15万元。此外,该物资公司与某商贸公司合伙从事出口贸易,结果经营亏损,尚欠某土特产经营部10万元加工费。问:(1)该物资公司应当向何地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为什么?(2)如果该物资公司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A银行的贷款本息应如何清偿?(3)如果该物资公司和商贸公司均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土特产经营部如何申报破产债权?(4)如果该物资公司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其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如何进行?
甲股份公司于2012年6月成立,甲公司于2013年6月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6名。另外,公司经理丙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份全部转让给了丁。 问: (1)甲公司董事会的召开是否合法?为什么? (2)经理丙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份全部转让给丁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试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法定限制。
名词解释:股份有限公司
简述股份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定事由。
名词解释:累积投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