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某粮油加工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某纳税期限内发生下列业务:(1)购进设备一台,价值35万元,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税款为5950元;(2)从农民手中购进100吨大豆,每吨1500元(有收购凭证注明价款);(3)从某粮店(一般纳税人)购进大豆20吨,每吨2000元(不含税),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为5200元;(4)本期内向一般纳税人销售食用植物油40吨,每吨5000元(不含税);(5)本期内向消费者个人销售食用植物油2吨,每吨5800元(含税)。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企业本期应纳的增值税,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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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购进设备属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金不得抵扣。

  (2)从农民手中购进大豆,按收购凭证注明价款,适用13%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金。

  (3)从某粮店购进大豆,适用13%低税率计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符合规定,其进项税金允许抵扣。

  (4)向消费者个人销售食用植物油,其销售额应换算成不合税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5)销项税额=40×5000×13%+(2×5800)÷(1-13%)×13%=27334.5(元)

  (6)进项税额=100×1500×13%+5200=24700(元)

  (7)应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27334.5-24700=2634.5(元)

  【注:食用植物油税率为l3%,计算销项税额时一定要注意所售货物的税率,含税销售额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时同样应注意】

多做几道

  简述契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期限。

简述保护关税政策的主要内容。

优惠关税

复合关税

  名词解释: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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