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再审程序的特征及意义。
参与分配
简述对行为的强制执行的种类。
试述民事执行程序中罚款、拘留的适用情形。
试述查封、扣押的范围。
简述以物抵债的适用情形。
试述再审程序的特征及意义。
(1)再审程序是一个非常程序,一个补救性的程序,因此,与一审普通程序和二审程序相比,再审程序有其自身的特点。主要体现如下:
①从程序发生的原因看,再审程序的发生,是基于纠正被认为有错误的已经生效的法院裁判的目的。
②从启动程序的主体看,启动再审程序的主体可以是当事人,也可以是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而一审和二审程序的启动者都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③从提起程序的时间看,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生效后的6个月内提出,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不受时间限制。
④从程序的审级看,再审不是一个独立的审级,适用再审程序审理案件,可能适用一审程序,也可能适用二审程序来审理,即便适用二审程序,在程序上也与二审程序有不同之处。因而它没有拙立的审判程序,不是独立的审级。
⑤从案件的审理法院看,再审案件的审理,有可能是原审法院,还有可能是原审法院,的上级法院(包括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和更高级别的法院)。
⑥从所作裁判的效力看,再审程序所作的裁判,可能是非立即生效的一审裁判,也可能是立即生效的终审裁判;而一审判决均是非立即生效的判决,可以上诉的裁定也是非立即生效的裁定,二审裁判则都是立即生效的终审裁判。
(2)再审程序的意义。
再审是一个纠错程序,因此,再审的意义主要在于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中存在的错误予以纠正,从而保证法院判决和裁定的公正性和合法性,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和尊严。从案件所涉厦的法律关系上讲,再审程序的设立,使得当事人在判决生效之后,有可能再一次地进行诉讼,生效裁判所确定的民事权利叉务关系有可能因案件的再一次审理而发生变化。
多做几道
参与分配
简述对行为的强制执行的种类。
试述民事执行程序中罚款、拘留的适用情形。
试述查封、扣押的范围。
简述以物抵债的适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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