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日,原告张某在被告A公司以1600元的价格购买一台某品牌某型号冰箱。后因该机出现质量问题,A公司两次上门进行维修仍未修复,遂于2011年7月24日为张某更换一台同品牌同型号的冰箱(以下简称第二台冰箱)。当日,A公司的工作人员将第二台冰箱送至张某楼下,在张某不在场的情况下自行拆除外包装后,将第二台冰箱抬上楼交给张某。A公司的工作人员未经张某验货,未收回第一台冰箱的三包凭证、说明书等资料,同时也未将第二台冰箱的三包凭证等资料留下,未办理必要的交接手续,即带第一台冰箱离开。后张某发现第二台冰箱上有污渍、霉斑等,认为该冰箱系使用过的旧冰箱,遂与A公司进行交涉,双方协商未果。后经确认,第二台冰箱为旧冰箱。问题:(1)A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张某作为消费者的哪项权利?为什么?(2)张某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利?(3)依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张某能否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为什么?
名词解释:消费者
简述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内涵。
简述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内容。
2003年6月甲公司购进一批国内组装的彩 色电视机。甲公司明知访商品为国内组装 却在商品标识上及商品广告上均谎称该商品为日本原装进口的彩电.并以进口彩电 价格销售。 2003年6月g日下午.李某到甲公司购置彩电,李某详细询问导购员彩电是否原装 进口。导购员肯定回答:“绝对是从日本原机进口,所以不参与国产货的价格降价战,优质优价。”李桌购买时,甲公司开具发票的货名上注明原装进口彩电,价款为每台人民币3000元。数日后,李某偶然 发现电视一处标示为国内某地生产而严 生疑惑.与甲公司交涉。甲公司依然坚持 商品是原装机,只有外壳使用国内部件。 李某诉诸法院要求甲公司赔偿。 请分析: (1)甲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的什么义务? (2)李某的诉讼请求是否能得到支持?如法院判决甲公司赔偿,甲公司应向李某赔偿的数额是多少?判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简述我国法律规定的消费者的主要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