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2010年5月10日,甲公司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企业财产损失险(含附加盗窃险),投保单上记栽:保险标的为甲公司库存的一批木耳,保险金额30万元,保险费4000 元,责任期限自2010年5月15日一2011年5月1 5日。收到甲公司投保要求后,保险公司经审核同意承保,并在投保单上加盖同意承保印章。其后,甲公司并未按约定交纳保险费,保险公司也未出具保险单。2 010年10 月26日,甲公司仓库被盗,损失价值8万元的木耳,公安机关出具了立案证明。甲公司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以甲公司未交纳保险费及自己来出具保险单为由拒赔。请问:(1)甲公司填写投保单并提出投保要求的行为性质是什么?(2)甲公司未交纳保险费、保险公司未出具保险单,是否影响合同成立?为什么?(3)本案中,保险公司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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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甲公司填写投保单并提出投保要求的行为属于保险要约。

  (2)不影响。《保险法》第13条第1款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本案中,甲公司向保险公司提交投保单,保险公司经审核同意承保,并在投保单上加盖同意承保印章,该保险合同成立。

  (3)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财产保险合同中,在投保人怠于给付保险费之后至投保人交付保险费之前的期间内,保险人基于同时履行抗辩权对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给付义务。

多做几道

  简述保险公司其他事项的变更。

  试述保险公司清算的种类。

  简述保险公司清算组的产生原因。

  简述保险公司解散的种类。

  名词解释保险公司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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